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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电子學院教材資助出书試行辦法

宣布日期:2015-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爲貫徹實施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教育教學革新,加速學校教材建設,鼓勵和資助優秀教材和緊缺教材的出书,同時爲了確保資助效益,有效使用教材建設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一、主要資助對象

(一)凡獲校級教材優秀獎的自編教材(講義)、獲省級及以上的教材優秀獎的修訂版教材。

(二)經專家審定,屬校內新開課程且國內外尚無出书的教材;或在內容、體系上有創新、並获得有關專家肯定的新教材。

(三)省級及以上規劃出书的教材。

以上資助出书的教材必須是本校教師任第一主編的教材。

二、資助額度

(一)經專家審定,屬校內新開必修課程且國內外尚無出书的教材,資助5萬元。

(二)經專家審定,屬校內新開選修課程且國內外尚無出书的教材,資助3萬元。

(三)在內容、體系上有創新、並获得有關專家肯定的新教材,資助2萬元。

(四)獲校級教材優秀獎的自編教材(講義)修訂出书,資助1.5萬元。

(五)獲省級及以上的教材優秀獎的修訂版教材,資助1萬元。

(六)省級及以上規劃出书的教材,資助11.5萬元。

三、資助立項教材的申報和評審法式

(一)資助立項分爲規劃立項和應急立項。規劃立項根據教務處通知要求進行;應急立項爲教學急需,可隨時報批。

(二)提出資助立項的編譯者,均需填寫《教材建設資金資助出书申請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

(三)經系(部)教材建設事情分委員會提出評議意見後,教務處組織23名同行專家對教材質量進行評審(校內專家至多1名),然後將《申報教材專家評審表》、《教材建設資金資助出书申請表》報校教材建設事情指導委員會。

(四)校教材建設事情指導委員會審定資助立項教材。

四、立項申請者的責任

(一)資助立項的教材應凭据《教材建設資金資助出书申請表》的出书計劃,如期編寫出书。

(二)因申請者的原因造成計劃拖延,學校將取消該項資助經費,並對申請者所在系()實行暫停教材資助立項申報資格1年的處罰。

(三)教材出书後主編(或第一編者)應與資助立項申請人姓名一致,否則取消資助經費。

五、其它

(一)凡資助出书的教材,應在封面注明PP电子學院教材建設資金資助。教材出书後,應向教務處、圖書館各提供3本樣書。

(二)立項資助教材出书應選擇聲譽較高的省級及以上出书社。


教材建設資金資助出书申請表

編號:

教材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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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類別

新編

修訂

申請人(主編)信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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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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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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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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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編人信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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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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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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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寫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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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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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稿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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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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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使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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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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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材建設事情指導分委員會

評議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學校教材建設

事情指導委員會

意見

 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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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教材專家評審表

教材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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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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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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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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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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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單位及出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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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見

評審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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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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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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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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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本表由各系(部)聘請的專家填寫;

2.請依據原國家教委《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勵試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從思想水平、教學水平、科學水平、文圖水平等方面對教材作出全面公正的評價;

3.评审意見不与作者晤面;

4.請用玄色鋼筆填寫,如不够填寫,請另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