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为充实体现学生在我校教學事情中的主体职位,建设和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革新,不停提高教学质量,凭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評教是指學生對當學期所修讀課程(含實習實訓課、選修課、畢業設計等)任課教師的教學表現,如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要领、教學效果、教學育人等方面,進行評價評議的活動。
第三條学生评教制度是评价教师教学运动的重要依据,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评价,从学生角度真实地反映授课教师教學事情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學治理机构提供反馈信息,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以利教师教学看法、教学要领的转变和革新,适应高等教育的不停生长。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 教務處負責全校性學生評教事情的組織與治理。負責向學生進行評教宣傳教育,使學生明確評教的目的和意義,掌握評教的要领,自覺地參加評教,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的教學活動。任何教師及相關部門的事情人員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學生的評價意見。
第五條評教方式:接纳學生網上評教、學生教學信息員反饋意見、學生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
第六條每學期初開始,教務處負責組織學生教學信息員開展活動,定期搜集學生意見,彙編整理後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並監督整改情況。
第七條每學期期中,各系(部)負責組織召開學生座談會,與學生面對面交談,了解教學情況,聽取學生意見,會後將意見反饋至有關教研室或專業,並監督整改情況。
第八條每學期期中,教務處負責組織學生進行網上評教,學生登錄教務治理系統對所有任課教師按設定的評教指標一一進行評價。教務處負責做好教師教學數據的准備,對學生評教的數據和信息质料進行綜合分析與處理。所有在校學生均須參加網上評教,不參加者將不能進行網上選課、網上報名和成績查詢。
第三章 評教指標與結果處理
第九條 評教指標主要分爲以下幾點:
(一)教學態度:備課充实,講課熟練,精神飽滿;關心學生,嚴格要求,善于治理,責任心強;征求意見,改進教學,勇于創新;認真輔導,作業份量適宜,批改及時
(二)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明確,內容科學,看法准確;內容充實、系統,深度適宜;內容新穎,吸收學科最新结果,知識面寬;理論聯系實際,舉例貼切,重視實踐教學;重點突出,講清難點;指導學習要领和研究要领
(三)教學要领:教學組織合理,能有效利用課時;語言標准、簡練、板書工致、簡潔、清楚美觀;教學要领靈活,開展雙向交流;善于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及圖表、教具、實物等。
(四)教學效果:同學注意力集中,興趣濃,課堂氣氛好;能較好地掌握和消化課堂上的理論知識;分析息争決問題及創新能力获得培養;思想素質和學習能力获得提高。
(五)教书育人:在品德、行为各方面能为人师表,以身作則;寓思想教育于教学历程之中
第十條 學生網上評教結果接纳平均分統計。在每位教師每門課程學生網上評教的分數中,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然後再取平均值,即爲網上評教的最終結果。最終結果依據分值按段劃爲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平均成績大于或即是90分可評爲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爲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爲及格;60分以下爲不及格。
第十一條 學生對教師教學評價評議的綜合結果,將作爲年度考核、教師評優、職稱晉升時教學質量評價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對評教結果較差的教師,由系(部)主管領導或教研室主任等與教師一起分析原因,幫助其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