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細陶瓷與粉體质料湖南省重點實驗室
科研结果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充实調動實驗室人員的積極性,促進科研事情全面、開拓創新,多出高水平结果,不斷提升實驗室的創新能力與科學研究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措施所奖励的學術論文、專利、获奖结果等科研结果原則上应是以“精細陶瓷與粉體质料湖南省重點實驗室(中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Fine Ceramics and PowderMaterials(英文)”(以下簡稱本室)爲第一署名單位。
第二章 獎勵範圍與對象
第三條 在SCI/EI刊物公開出书的學術論文。
第四條 獲得地市級、省級及以上科技结果獎勵。
第五條 獲得的職務知識産權结果。
第六條 凡本室人員在精細陶瓷及相關粉體质料領域所獲本辦法中第三、四和五條所述的研究结果均可依照本辦法申報有關獎項。
第三章 獎勵標准
針對本室人員在精細陶瓷及相關粉體质料領域所獲本辦法中第三、四和五條所規定研究结果,特制定如下獎項標准:
第七條 學術論文
表1:學術論文獎勵範圍和尺度
獎勵範圍 |
獎勵標准(万元) |
A |
中國科學(中、英)、SCI一區 |
1 |
? |
B |
SCI二區、科學通報 |
0.8 |
? |
C |
SCI三區 |
0.5 |
? |
D |
SCI四區 |
0.4 |
? |
E |
EI |
0.3 |
? |
1.所有學術論文所属獎勵範圍类别均以参照PP电子学院《科研结果獎勵辦法》(校政发〔2016〕37號)進行評判。
2.同一篇論文獎勵標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第八條 知識産權结果
表2:授权專利、新品种和软件著作獎勵範圍和尺度
獎勵範圍 |
獎勵標准(万元) |
專利 |
外洋发现專利授权 |
1 |
发现專利授权 |
0.6 |
实用新型專利 |
0.05 |
第九條 各級政府(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科技结果獎勵
表3:獲獎结果的範圍和標准
獎項 |
獎勵標准(万元) |
省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 |
0.8 |
地、市級科學技術结果獎勵 |
0.3 |
第十條 凡本室人员在精细陶瓷及相关粉体质料领域之外,且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元的所获本措施中第三、四和五条所述的研究结果,其獎勵標准如下:
表4:非相关领域科研结果的獎勵範圍和尺度
獎勵範圍 |
獎勵標准(万元) |
SCI/EI論文 |
0.1 |
发现專利授权 |
0.1 |
省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 |
0.1 |
第四章 評獎法式
第十一條 報獎法式
(一)本室人员的所有科研结果奖励类别均以PP电子学院科研处参照我校《科研结果獎勵辦法》(校政发〔2016〕37號)相關規定進行評定。
(二)科研结果獎勵類別確定後,再通過本室學術委員會討論確定科研结果是否屬于精細陶瓷及相關粉體质料領域範疇,最終宣布科研结果獎勵名單。
(三)因自身原因沒有按時申報當年度獎勵的科研结果僅列入本室科研结果統計,不再補獎。
第十二條 每年上半年對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研结果實施獎勵。
第五章 罚則
第十三條 剽竊、侵奪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研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科研獎勵的,由本室學術委員會認定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室主任批准實施。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職人員,取消其獲獎資格。
第十五條 本辦法不能認定的结果或本辦法未盡事項,提交本室學術委員會認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從2017年1月1日實施。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實驗室主任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