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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革新事情方案及實施細則([湘教發2015]39號)

       8月27日,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宣布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革新事情方案及實施細則。根據方案,今年11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正式納入“國考”,分爲筆試和面試兩部门。革新後將不再有師範生和非師範生的區別,都必須參加全國統考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證。另外,我省將打破教師任職資格終身制,實行定期注冊制度,已確定在湘潭市、益陽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革新試點事情,試點期爲一年。

師範生也得考“國考”

  方案規定,師範畢業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統一納入考試範圍。教師資格考試及格證明有效期爲3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學生,仍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不須參加全國統考。但之後,將不再有師範生和非師範生的區別,只有參加國考,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證。

  全國統考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組織筆試和面試試題,並建设試題庫,考試將凭据高考的要求來組織。

 5年一注册 打破“铁饭碗”

  以往教師資格證“省考”以教育學、心理學爲主;“國考”科目不僅有所增加,還側重于對實際教學能力的考核。除了必考科目《綜合素質》,其中幼兒園教師要考《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教師考《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中、高中教師考《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中專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老師要考《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能力》。原來“省考”中的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屬于認定環節組織,在“國考”中也納入到考試環節,這都對考生的教學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與此同時,我省將實行定期注冊制度,中小學教師資格每5年注冊一次,注冊條件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情況爲主要依據。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是: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以及受聘于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且聘期爲一年以上的教師。湖南考試培訓中心咨詢學曆職稱提升咨詢電話:0731-88558585

附件【2015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革新通知.doc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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