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評選和表彰“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31號)要求,爲做好評選推薦事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範圍
1.“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評選範圍:全省各級各類學校中從事教育教學和學校治理事情,對教育革新和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和教育事情者。
2.“湖南省優秀教師”和“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的評選範圍:全省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治理服务等事情5年以上,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和教育事情者。
“湖南省優秀教師”的參評對象爲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的參評對象爲學校校長、教育行政部門幹部和其他教育機構治理人員。
(二)表彰名額
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獲得者擬評選20名左右。我校可推薦1人;“湖南省優秀教師”擬評選100名。我校可推薦1名人選;“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擬評選20名,我校可推薦1名候選人。
二、評選條件
(一)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评选条件
1.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特別是教師隊伍建設事情的重要論述和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立德樹人意識牢固,對教書育人事情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教育事業,熱愛和獻身教育事情,自覺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師德高尚;
3.從事教育教學和學校治理事情20年以上,事情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享有很高社會聲譽,具有重要影響力,人民群衆公認;
4.在教育教學革新和教育教學理論研究中有重大结果,並在全省乃至全國起推廣、示範作用。
(二)“湖南省優秀教師”和 “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评选条件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执法规则和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革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能够充实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事情者的庆幸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目标,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生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结果突出;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事情任務,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革新、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结果,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者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4.在學校治理、教育服務和學校建設等方面有突出成績;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評選要求
(一)嚴格評選標准,突出實際業績。評選推薦要以政治表現、事情業績和貢獻巨细作爲权衡標准,好中選優。被推薦的人選要有突出的事迹,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获得廣大教職工公認。要特別強調推薦人選在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革新、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切合社會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實際貢獻。凡任期內本單位幹部職工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原則上該單位主要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二)堅持面向基層,向事情一線傾斜。推薦人選要注意向教學一線的教師傾斜。學校教授、副教授參加評選,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本科教學事情量。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獲得者的推薦對象中,副廳(局)級(含)以上個人不參加評選。“湖南省優秀教師”和“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的推薦對象中,要充实考慮長期從事德育和思想政治事情的班主任、學生輔導員、團(隊)專職幹部、任課教師等人員。縣、處級副職及以上領導幹部(不含高校二級教學機構、內設處室負責人)不參加評選。
四、质料報送要求
所有质料請于8月5日上午12點前交至明德樓312辦公室,電子稿發至541931762@qq.com。
1.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获得者的推荐质料包罗:《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申報表》(一式五份,表花样樣見附件3)、《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一式五份,表花样樣見附件4)、《推薦人選征求意見表》(一式兩份,表花样樣見附件5)、先進事迹质料(一式五份)。先進事迹要內容真實、重點突出,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分爲綜合表現和主要業績兩部门。綜合表現內容包罗政治、思想、事情態度、紀律等,字數控制在400字以內。主要業績寫明在当地區及教育系統的事情水平,及本人承擔的職責和發揮的作用等,字數控制在1600字以内。上述质料除《拟推荐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征求意見表》外,其余质料均需同時提供電子文檔。除上述质料外,還需同時報送讲明被推薦人事情能力與教育教學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學術論文與著作)、教書育人業績、專業技術事情總結與科研结果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證據质料等附件质料。
2.“湖南省優秀教師”和“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的推荐质料包罗:《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审批表》(一式五份,表花样样见附件6)、《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五份,表花样样见附件7)、《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彙總表》(一式五份,表花样樣見附件8)、《推薦人選征求意見表》(一式兩份,表花样樣見附件5)、先進事迹质料(一式五份,與“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的内容要求相同)。上述质料除《拟推荐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征求意见表》外,其余质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五、獎勵辦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獲得者和“湖南省優秀教師”“湖南省優秀教育事情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颁布表彰决定,发表证书。其中,第九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獎”獲得者切合省先進事情者評選條件的,按法式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湖南省先進事情者”榮譽稱號。
人事處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