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中共湖南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關于印發〈2016年度本科院校和廳委直屬高職院校紀檢監察事情目標治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湘教紀通〔2016〕22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將2016年我校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執行情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考核總結(以下簡稱總結)事情部署如下,請按本通知做好有關事情。
一、充实認識報告和總結的重大意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實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法治黨的基本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的黨政主要領導都是第一責任人,每位領導幹部都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切不行搪塞了事。
二、各單位、各部門、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對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內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各項任務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總結。自查總結的內容包罗基礎事情和重點事情。基礎事情主要是日常事情、交辦任務、自身建設、宣傳教育等;重點事情是“雁過拔毛式”問題腐敗專項整治、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高校黨風廉政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有什麽特色事情和突出成績。
三、關于2016年度幹部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報告。請省管幹部和現任中層幹部填寫《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報告表》(見附件)。《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報告》爲必填欄目,報告時間爲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報告重點內容爲:1.在作風建設中,自覺踐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條規定基本情況,著力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本人做得怎麽樣,抓得怎麽樣?2.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准則》,凭据要求,對照檢查,本人做得怎麽樣,抓得怎麽樣?3.參加“兩學一做”專題學習教育、學習《准則》《條例》《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及其心得體會等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和參加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的完成情況;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職情況;5.本人需向組織報告的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要求由本人實事求是,具體實在地撰寫,不得由他人代勞,省管幹部的報告篇幅在3000字以內。
四、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報告事情由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負責,對領導幹部個人填寫的內容,要求所在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要認真把關審查,審查屬實後蓋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公章。省管幹部填寫一式二份,由黨委審查後,報省廉政辦。
五、按時按要求上報质料。學校中層幹部《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報告表》及各單位、各部門、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總結報告,報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聯系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後,于2016年12月23日前送校紀委(辦公樓501室)。遲交或缺交的嚴格凭据《黨風廉政建設目標治理考核細則》(校紀發〔2016〕3號)執行。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辦公室
PP电子學院辦公室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