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鼓勵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區域文化研究基地科研人員積極從事科研事情,多出结果、出優秀结果,提升科研水平,特制定本辦法。資助與獎勵經費總額每年控制在30000元內,如當年凭据有關標准統計超出30000元,所有獎勵項目根據本辦法按比例折算實施。
第一條:學術著作獎勵
研究成員公開出书的學術專著按學校相關文件的規定折半配套獎勵,屬于基地資助的項目不再獎勵。
第二條:科研論文獎勵
1、在最新宣布的CSSCI期刊上發表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1500元。
2、在最新宣布的CSSCI擴展版期刊和中文焦点期刊(北京大學圖書館等單位發布)上發表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800元。
3、在《人民日報》和《灼烁日報》理論版發表的字數在2000字以上的論文,每篇獎勵3000元。在《求是》、《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0元。在《中國教育報》、《中國青年報》等同級別報刊(理論版)上發表的科研論文(2000字以上),每篇獎勵1500元。在省級黨委、政府舉辦的報紙(理論版)發表的科研論文(2000字以上),每篇獎勵800元。
4、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國家社會科學年鑒》全文轉載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3000元。被《人大複印報刊雜志》全文轉載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800元。被《新華文摘》論點摘編、摘錄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300元。
5、出席國家(際)性學術會議所提交並收入論文集的科研論文,每篇獎勵400元。
6、被國家和省社科基金項目《结果要報》采稿的文章,分別獎勵500元和300元。
7、若同一篇科研論文被多處收錄或轉載,則取最高的一次給予獎勵。
第三條:社會科學结果獎勵
1、国家级:一等奖15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三等獎6000元
2、省部级: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4000元
三等獎2000元
3、地市级: 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200元
三等獎600元
第四條:科研項目獎勵
1、國家社科規劃項目獎15000元;教育部社科項目獎4000元(立項不資助的項目獎2000元)。
2、省級重點項目每項獎6000元。
3、省廳級一般科研項目獎2000元(立項不資助的項目獎1000元)。
4、市級資助項目每項獎1000元。
第五條:科研項目資助
基地資助項目,每項資助5000元,項目结果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明“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區域文化研究基地立項資助”與“梅山文化重點學科建設資助”。
第六條:說明
1、資助與獎勵範圍(同時切合以下條件)。
(1)區域文化研究基地團隊成员。
(2)研究範圍與區域文化緊密相關。
2、申報獎勵的論文、著作須爲第一作者。一篇論文有多名作者,只獎勵第一作者。
3、外聘人員申請科研结果獎的科研論文、著作應署名爲PP电子學院區域文化研究基地或PP电子學院梅山文化研究中心。
4、申報獎勵结果必須真實。科研结果獲獎後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结果的行爲,基地將追回全部獎金,並報請有關部門予以處分。
5、曾國藩研究基地資助與獎勵對象,本基地不重複資助與獎勵。
6、本辦法由湖南省區域文化研究基地負責解釋。
7、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區域文化研究基地
梅山文化研究中心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