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員幹部不得利用職權和事情關系收受禮物、索賄受賄。在經濟往來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要领給個人回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索取或收受回扣。
2、嚴禁以任何形式巧立名目亂發補貼和實物。系經濟往來帳目清楚,做到錢、物、帳分開治理,禁止收入不作帳,作假帳等。
3、嚴禁搞特殊化和以權謀私,禁绝利用職權爲家屬、子女、親友謀求特殊利益。在招生、就業、調動、提幹、住房、職稱等問題上要秉公辦事,不能用原則作交易,更不能弄虛作假,以權謀取私。
4、黨政幹部實行廉潔自律登記卡制度,每學期以支部爲單位召開一次廉潔自律民主生活會。
5、以上規定,我系全體幹部必須嚴格遵守,系領導更要身體力行,系黨總支每學期要進行總結,對廉潔奉公的好人好事進行表揚;發現違反廉潔規定的行爲要認真查處,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將上報學院給予须要的組織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