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領導班子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黨組織書記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班子及其成員和分管的部門負責人廉潔從政負直接領導責任;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分管的部門負責人廉潔從政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責任主體及內容
(一)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貫徹落實中央及上級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事情計劃,提出要求,做出具體部署,接纳有力措施,抓好貫徹落實。
2、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建设健全治理機制、內外監督約束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的發生。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则,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規教育。
4、認真落實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事情任務。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切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嚴格紀律,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整頓師德師風,堅決糾正以權謀私、以教謀私等不正之風;反對形式主義、权要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5、認真聽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及時分析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6、履行監督職責,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黨組織書記主要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領導班子研究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事情,提出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
2、領導並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事情的檢查、考核和評比,促進各項事情落實。
3、對領導班子其它成員和部門負責人要嚴格要求,嚴格治理,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教育,督促纠正。要組織好班子民主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和群衆監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發生不廉潔行爲或違法違紀問題。
(三)班子成員凭据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以下直接領導責任:
1、協助黨組織書記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統籌部署,具體部署,並負責督促、檢查和落實。
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處理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防範措施和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和群衆監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發生不廉潔行爲和違法違紀問題。
(四)部門負責人對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以下直接領導責任:
1、把廉政建設納入科室日常事情,列入科室年度事情計劃。
2、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規定,嚴格執行單位的廉政制度和廉潔自律規定,確保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3、部門負責人要自覺規範個人行爲,模範遵守各項廉政建設規定,帶領本科室人員配合搞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設事情。
三、責任追究
(一)對違反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凭据有關黨紀政紀法規給予處分。
(二)實行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對發生違法、違紀問題,部門及相關責任人不得參加任何評先評優活動。
四、責任考核
(一)建设以黨組織書記爲組長,院長、副院長、副書記爲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小組,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考核。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事情與領導班子考核、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须要時可組織專門考核。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接纳個人彙報、群衆評議、組織考評、检察實績等要领進行。
(三)考核結果上報上級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