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通〔2020〕3號
PP电子學院
關于印發《2020年“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及有關單位:
现将《PP电子學院2020年“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PP电子學院2020年“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
PP电子學院
2020年4月24日
PP电子學院
2020年“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
爲規範開展2020年“專升本”推薦選拔事情,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事情的通知》(湘教通〔2020〕67號)文件及相关聚会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建设“專升本”事情領導小組
建设由校长任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專升本”事情領導小組,全面卖力“專升本”的相關事情。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劉和雲
副組长:周发现
成 員:羊四清江 彤朱芙蓉王志和謝四連
張 豔王 強應淑燕
二、招生人數、選拔範圍及比例
(一)招生人數:2020年我校專升本招生总人数为100人。
(二)選拔範圍:爲我校普通專科以及與我校簽訂“專升本”相助協議學校的三年制或五年制高職專科相關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專升本”推薦參加选拔考試的比例为选拔规模内学生总数的40%,若排名前40%內有學生自動放棄“專升本”選拔資格的可按條件依次遞補。具體專業爲相助協議中明確的專業,由考生所在學校宣布。
(三)錄取比例爲“招生總數100人÷總參考人數×100%”,但如果參考人數較少時,按有關規定最高不得超過50%。考生雖已報考但3個科目均缺考學生不計入參考人數。
三、推薦條件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必須切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执法、法規;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三)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
(四)各課程平均成績排名進入本專業應屆畢業生總數的前40%(以该课程初次考試或考核的结果为准),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到本专业结业生总数的40%;
(五)被推薦的專科學生必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獲得專科畢業證書,不能按時畢業的“專升本”學生將取消其“專升本”資格;
(六)因成績不及格而降過級的應屆畢業生不得推薦;
(七)專科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世界技术大賽、中國技术大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术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术競賽一等獎的,可免試隨同本校本專業學生進入我校對應專業學習,不占用推薦指標和錄取計劃。如學生就讀專業未與我校簽約的,在學生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進入已簽約的相近專業就讀。
(八)專科在讀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後定期複學並完成了專科學業的學生,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榮譽的,可免試隨同本校(“推薦院校”)本專業學生進入我校學習,不占“專升本”考試和录取人数限额。学生本人须提交队伍正式下发的夸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质料,报我校和省教育厅审核。
四、事情法式
(一)建设相助關系。“推薦院校”應主動與我校取得聯系,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專升本”相助協議,並于2020年4月底前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備案。
(二)組织学生报名。切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治理平台”( 網址爲 http://zsb.hnadl.cn)http://zsb.hnadl.cn)注冊並完成網上報名。“推薦院校”凭据相助协议和本通知宣传发动和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应实时向所有学生宣布,不得推荐不切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加入“專升本”考試。报名事情必须在5月1日-10日之間完成,過期不予補報。
(三)核查報名信息。“推薦院校”嚴格審核學生報名信息,按規定比例確認推薦名單;我校將認真審核“推薦院校”提供的推薦名單,最終通過審核的參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標准(2人及以上)的专业不組织考試。经确认汇总后,我校将于5月20日前完成公示,並將參加 “專升本”选拔考試的学生名单于5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核。
(四)考試科目宣布。考試总科目为3门,非英语专业的考試包罗英语、一门专业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英语专业的考試包罗一门专业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由相关二级学院凭据人才培養要求确定,我校统一于5月1日前宣布各专业考試科目与考試纲要。
(五)組织选拔考試。“專升本”选拔考試定于6月21日(星期日)進行,我校將根據湘教通〔2020〕67號文件精神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試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考試組织事情方案,确保考試的公正公正。“推薦院校”应认真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加入选拔考試。
(六)录取比例。我校严格依据选拔考試结果择优录取学生,而且按“招生總數100人÷總參考人數×100%”確定錄取比例,但如果參考人數較少時,按規定最高不得超過50%。各專業按同一錄取比例進行錄取(3科均缺考學生不計入錄取基數)。
(七)確定錄取名單。“專升本”事情領導小組对拟录取名单和免试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7月31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確認後的錄取注冊備案名單(含免試推薦錄取注冊備案名單)加蓋學校公章,上報省教育廳高教處。省教育廳將“接收院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存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學籍学历治理平台的学生學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8月8日前將比對核查情況反饋“接收院校”。其中,核查無誤的學生予以錄取注冊備案,由“接收院校”凭据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录取事情有关划定,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比对核查未通过的学生不予录取存案。
公示結束後,因學生自動放棄“專升本”或其他情況出現的缺額一律不辦理補錄。
五、严守纪律划定,加強监视治理
(一)嚴肅事情紀律。“推薦院校”和我校都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正和擇優的原則,全面實行“陽光選拔”,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应全程加入监视,所有的推荐和选拔措施、推薦參加考試的名单、拟录取名单及其考試结果等全程果真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二)嚴格責任追究。嚴格遵照湘教通〔2020〕67號文件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和法式执行,因事情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方全权肩负责任。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执法责任。
(三)嚴禁以任何名義違規向“專升本”學生收費。
(四)經審核通過“專升本”選拔注冊的學生與當年的專科畢業生一同發放專科畢業證書並予以電子注冊。“專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學籍治理划定,并不得再转学转专业。“專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凭据《教育部关于加強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治理的通知》(教学〔2002〕15號)精神,其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样,学习时間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間填写;学位证书的发放按《PP电子學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措施》(校政发〔2019〕76號)的划定治理。
六、其它
原《PP电子學院2020年“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校通〔2020〕1號)文件同时作废。